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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问责8名干部 工程建设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时间:2018-05-18

近日,定安县纪委监委对3起工程建设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及该县疾控中心、县住建局、县规划委、县质监站等职能部门共8名干部。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定安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摸底排查工作,发现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二期)和县供电局南侧市政路两侧建筑存在违法建设问题。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中的后勤保障楼,整个建筑座落在项目用地红线之外的公共绿地上,偏离原规划位置达30米;县供电局南侧市政路两侧建筑未达到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退线3米的要求。

定安县纪委监委在对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二期)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县疾控中心主任符策秦作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项目未批先建,县疾控中心后勤科科长姚法彪作为该项目现场负责人,在项目开挖基础前,未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放线以及向县住建局申请验线。

同时,定安县规划委工作人员陈铁文、县规划委副主任(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刘移灰,县住建局科员陈绵宇、县质监站副站长姚林咏和县住建局局长薛冬在对项目进行管理时,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审批职责。

此外,刘移灰与县住建局科员刘勇在对定安县供电局南侧市政路两侧建筑的验收审核工作中,同样存在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

对以上3起工程建设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定安县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定安县委批准,决定对符策秦、姚法彪2人立案审查调查,对陈铁文、陈绵宇2人诫勉谈话,对刘移灰、姚林咏、薛冬、刘勇等4人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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