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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向车窗外弹烟灰被处罚50元!还写了书面承诺

时间:2017-04-12

原标题:海口一男子向车窗外弹烟灰被处罚50元!

涉案车辆

3月31日21时58分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长堤路钟楼附近,有一男性驾驶人驾驶车牌号为琼A0T***的宝马小轿车时向车窗外弹烟灰。

接报后,海口交警部门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并试图通知该驾驶人到海口交警支队接受处理。期间,由于驾驶人登记的联系方式及住址均已变更,无法直接与其取得联系。民警只好通过多渠道查询驾驶人联系方式,最终于4月10日查询到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遂立即通知驾驶人陈某鑫到海口交警支队接受处理。

涉案嫌疑人

4月10日下午14:35分,驾驶人陈某鑫到海口交警支队接受处罚,其态度诚恳,表示虚心接受交警处罚,同时做出书面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将会改掉车窗抛物的陋习。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车窗抛物的条款,予以其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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