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欠你钱的“老赖”
可购买“执行悬赏保险”
悬赏分“找财产”和“找人”,保费为最高悬赏金的10%
欠债不还,“老赖”难找,执行陷入困境,该怎么办?6月5日上午,三亚市两级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举行创新执行新模式法律类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申请人购买保险悬赏找“老赖”,找到“老赖”后,悬赏金则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样的“执行悬赏保险”你听说过么?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执行案件数量连续增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为了逃债,不但举家外迁、更换手机号码,还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为建立执行工作长效合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三亚市两级法院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
据了解,该“执行悬赏保险”包含两项:一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按照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保费为最高悬赏金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经法院执行到位,保险人在接到法院悬赏通知书后即可赔付。二是悬赏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为:悬赏公告承诺的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举个例子:假设经法院判决赖某欠陈某50万元,但赖某一直不还钱。经陈某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为被执行到财产的5%(即最高悬赏金额2.5万元)。这时,陈某花2500元(最高悬赏金额的10%)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悬赏金保险,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法院审查是可执行财产,这笔奖励金(2.5万元)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相比普通的执行悬赏,“执行悬赏保险”申请人付出的金钱代价更少,以小金额保险金“撬”动大金额赏金,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更有利于执行悬赏的公开透明。而执行悬赏保险以法院主动告知、申请人自愿投保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