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到一名吸毒人员后,万宁公安局特警大队兴隆中队原中队长梁某强和该中队协警温某翔、刘某育等人对携毒人员盘问,殴打、捆绑用警棍抽打等,致吸毒人员突然死亡。梁某强等3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2月25日23时许,协警温某翔、刘某育等人在兴隆菜市场北门一家茶店附近抓获涉嫌吸毒人员陈某某,并带回万宁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兴隆中队进行审查。经尿检,将吸毒人员陈某某留下盘问。
2月26日凌晨,梁某强对陈某某进行盘问,陈某某仍不配合。梁某强指使刘某育用布条将陈某某手脚反绑,刘某育、温某翔等人按住陈某某的手脚、肩膀及臀部。梁某强边盘问边用警棍抽打陈某某的大腿,事后,陈某某被送往派出所神态不正常,医护人员确认已死亡。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梁某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判处温某翔、刘某育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