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12日)上午前往位于海口海甸岛的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二建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以查询该公司资金流向和收入状况。据了解,二建公司此前与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者将其诉至法院并被判赔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在法院拍卖二建公司土地使用权偿还部分标的后,从2015年迄今,二建公司仍拖欠海南职业技术学院1128535.25元未偿还。记者吴兴文/图
因合同纠纷,一公司拖欠学校数百万元违约金
据介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与二建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将二建公司诉至海口中院。经海口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2015年3月,省高院作出民事判决:二建公司应向海南职业学院返还工程款15万余元及利息,二建公司向海南职业学院支付违约金392万余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二建公司没有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海南职业学院向海口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申请执行的金额为584万余元。
2015年7月10日,海口中院作出执行决定书,将二建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2015年10月10日,海口中院查封二建公司名下四块土地使用权,并对这四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用以清偿债务。这四块土地被拍卖了4713390.37元,这笔款项已经退付给申请执行人海南职业学院。但剩余的钱款,海南二建公司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向海南职业学院还款。
2018年3月23日,申请执行人海南职业学院向法院请求恢复本案执行,恢复执行标的额为1128535.25元。
经海口中院线上网络查询,没有发现二建公司有银行存款。二建公司名下房产,大多是职工宿舍,已由职工购买、居住,不便执行。且二建公司作为省内大型建筑公司,可能有大量资金,只是囿于条件,海口中院无法查找其财产线索,二建公司又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导致执行进展不畅。
法院准备扣押财务资料时,公司立马同意还款
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昨日上午8时30分,海口中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和媒体等一行人前往二建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执行局一行人来到执行地点后,迅速前往财务办公室,对其财务账册进行控制。
据财务部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是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被执行公司和这家公司为两家独立的公司,不过两家公司均由同一家公司控股。现场搜查中,执行法官发现,两家公司存在共同办公的情况。在执行法官的追问下,财务负责人承认,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二建公司在一起办公,财务人员的社保和工资均由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放,不过财务人员也会整理被执行二建公司的财务账单。
对此,执行法官向海口中院执行局指挥室汇报现场情况,根据指挥室现场的指令,扣押被执行公司的财务资料。正当财务工作人员将一摞摞的财务资料用推车推到办公室时,财务部负责人称,公司同意还钱。
当天上午,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114万元执行标的额和利息,全部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以清偿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