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南海网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该县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理。
海南博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的商品房,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被陵水县房产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2300元。
海南卡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旅策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衡水天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均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陵水县房产管理局对上述三家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销售,鉴于其尚未在陵水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此三家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陵水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限期三个月整改。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要求,全县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需守法合规从事销售活动,如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将进一步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