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东方市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八所镇新北村11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持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这11处位于八所镇新北村(感恩北路西侧)的楼房均是未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且均为外地人在村里非法买地并冒充本村人名字建房,总建筑面积约3430平方米。
今年1月及4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八所镇政府依法分别对未报先建的11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并下令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自行拆除。
7月19日上午,联合执法队伍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对11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东方市将继续发力,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严格控制新增违建,切实维护良好城市规划建设秩序,确保城市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