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丢了身份证
莫名其妙开公司
海口2名女子当上了2公司“法人”或“股东”,幕后“老板”企图转移债务
通过群众举报,海口龙华区工商局日前查获,海口二家公司幕后操作者玩“金蝉脱壳”的把戏,把2公司法人或股东安插在2名丢失身份证的女子身上,企图把公司的债权债务转移到无辜人身上。
据工商人员介绍:去年11月,海口的卓女士和罗女士分别被盗或丢失了自己的身份证,她们都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补办了身份证。结果前不久,卓女士和罗女士分别获悉,她们丢失的身份证遭人盗用去办理了2家公司的法人登记和股权转让。其中,卓女士被莫名其妙地当上了海口智唯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卓女士占股90%。罗女士成了该公司股东,占股10%。而在海口的另一家公司,罗女士莫名其妙地成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占股90%,卓女士成了该公司股东……
为此,卓女士向海口市龙华工商局进行了举报,要求撤销她与罗女士身上的“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身份。工商人员查询得知:把卓女士安排为“法人代表”的海口智唯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操作人,曾于2017年12月委托中介,拿着卓女士和罗女士丢失的身份证,到海口工商部门办理过股权转让手续,将公司股权从原股东顾某和刘某某两人名下,转到了卓女士和罗女士名下,并且让卓女士当了“法人代表”。除了利用她们的身份证信息外,联系电话及地址等重要信息,全不是卓女士和罗女士的。
随后,海口市龙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找到智唯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操作者顾某,据顾某介绍:她并不认识卓女士与罗女士。当时为了避免公司的债权债务麻烦,在中介人的推荐下,将智唯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职位,全部加在了卓女士和罗女士等2人被丢失的身份证上。顾某表示愿意将智唯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身份从卓女士和罗女士身上收回来。
工商人员表示顾某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工商人员正追究另一家公司“金蝉脱壳”、利用虚假材料办理股权转让和“法人代表”登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