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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两名酒店员工拿不回赔偿款 法院“亮剑”酒店忙赔付

时间:2018-07-31

文昌南国威尼斯戴斯大酒店与员工晚签或不签合同,厨师长叶某和厨师赖某将单位告上法庭,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10多万元赔偿款,他们无奈申请文昌市法院强制执行。酒店方主管人员隐匿财产,姿态傲慢,拒不配合。7月27日,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和法警共计30多人出动,前往该酒店搜查,依法扣押酒店大堂的电脑、保险柜等财物。酒店经理李某慌了,这才答应给钱。

叶某、赖某以前分别是文昌南国威尼斯戴斯大酒店的厨师长、厨师,两人2015年2月开始工作,叶某月薪1万、赖某月薪7000元。酒店方于2015年12月20日才与赖某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但酒店方未与叶某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5月31日,酒店方与叶某、赖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叶某、赖某要求酒店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等申请劳动仲裁,因对仲裁裁决不服,两人分别起诉至文昌市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2017年8月判决酒店方支付叶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1万元;支付赖某自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共10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万元。酒店方提起上诉,2017年12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然而,文昌南国威尼斯戴斯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酒店经营者变更,前公司与现公司全无瓜葛,拒绝向叶某、赖某付钱。

叶某、赖某于2018年1月8日向文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干警等人来到该酒店后,执行干警开始依法扣押酒店大堂的电脑、保险柜等财物,并逐一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见状,便急忙请来酒店经理李某。

看见干警已将前台电脑、保险柜等拟扣押财物集中清点,而围观客人越来越多,酒店经理李某请求法院停止搜查,并表示马上支付191615.75元案款至法院执行账户(含两案执行款、执行费及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等)作为担保款,然后再自行与前酒店协商处理。当日上午11时许,钱到账,法院当即停止搜查行动,将财物悉数返还给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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