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补贴标准不高于相应层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这些,都是最新出台的《三亚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规定。
方案明确,改革的单位范围为三亚各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亚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本级(不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类事业单位),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三亚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教科文卫类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区(含育才生态区)所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参改人员采取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原标题:三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出炉
不得既发补贴又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