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本报报道的《万宁一派出所副所长涉嫌交通肇事》有新进展,经过对肇事者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79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6日晚,记者从万宁市公安局就和乐派出所民警崔某某驾驶私家车撞伤他人后逃离现场的情况报告中了解到,8月5日13时50分,万宁市公安局和乐派出所副所长崔某某,男,现年42岁,万宁人,准驾车型:C1,当时他驾驶琼C8QXXX号牌小轿车从和乐墟往和乐三角路方向行驶至和乐镇和乐大道221号门牌门口前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59岁男子夏某忠驾驶的琼C87XXX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忠受伤及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崔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至和乐派出所。伤者崔某波已送海口一医院治疗。
经万宁市公安局调查,当事人崔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抽取崔某某的血样送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79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目前,万宁市公安局已对崔某某停止执行职务,免去其和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由万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涉嫌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立案侦查,并对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来源:南国都市报微信作者: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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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与摩托车相撞万宁一派出所副所长涉嫌交通肇事
5日晚上7点30分许,记者从万宁市公安局核实得知,当天下午1点40分左右,万宁市和乐镇派出所副所长崔某某涉嫌撞伤一名老人。伤者是万宁市和乐镇乐群村委会乐群村一位59岁的老人,当晚已转送到海口一家医院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涉案的崔某某已被万宁交警带到琼海市人民医院做血液检测。
据伤者的儿子夏先生介绍,事故发生时,他父亲正骑着摩托车,一辆小轿车从后面将他父亲撞倒,当时有人认出了小轿车驾驶员是和乐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随后,村民将他父亲送到和乐镇卫生院。夏先生说,他父亲被转送到海口后,头痛、嘴部发肿,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在朋友圈也流传着多段视频,视频中有人口述称是万宁和乐派出所一位副所长中午喝了酒,开车撞到人。
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约下午3点多钟,交警接到群众报警后,交管大队一方面将这个情况上报给市公安局督查组,另一方面派出警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交警为了验证涉案驾驶员崔某某是否涉嫌酒驾,要求伤者家属有人跟随监督,并且验血医院由伤者家属指定,最后,伤者家属要求将涉案崔某某送到琼海市人民医院做血液检测。当晚7点30分左右,万宁交警将涉案崔某某送到医院抽血后,医院方面又告知说不能做检测(抽血护士不知情),交警只好将抽样血液当着伤者家属的面封存,计划第二天再送往海口检测。
目前,万宁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已介入调查,交警方面也在对涉案的崔某某做进一步调查。
原标题:涉嫌醉驾肇事的万宁派出所副所长被刑拘 最新处理结果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