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万宁污水处理厂存在五大突出问题 相关负责人被约谈

时间:2017-05-18

17日下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针对万宁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万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万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万宁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整改。

今年3月,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调研组对万宁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水量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严重偏低,以及中控系统长期损坏无法存储历史数据以供查阅等问题,当场责成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海南省环保厅通过组织调查组再次对万宁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地深入调查,查明该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两低”问题长期存在;中控系统长期严重损坏失修;管网破损长期未修复;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粪大肠菌群超标0.5倍。

对此,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约谈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其中指出,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细化建设方案,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制,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水截流、雨污分流等相关工作,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厂长期存在的进水量低及进水污染物浓度低的“两低”突出问题。

抓紧对污水处理厂各种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已损坏的、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更新、修复。要抓紧修复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确保各类数据能够正常保存、调阅和传送。对现有的污水管网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的管网应尽快修复完善,确保城镇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督促运营企业切实履行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维护责任,落实好责任制。对运营企业违反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行为,应依照合同约定条款予以经济制裁。对运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仪器设备损坏不及时修复,或者故意闲置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规违法行为,该责令整改的要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要及时依法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粪大肠菌群超标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抓紧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 上一篇:保亭、白沙、琼中:非本省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 下一篇:三亚市一男子认为母亲被欺负 他当街砍伤环卫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