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海口一男子未履行生效调解协议,只付给女儿2个月的抚养费。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强制执行扣划了男子银行账户1万多元的存款。
8月10日,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韩小文到一家银行海口金宇支行网点,扣划已冻结的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存款10667元,顺利执结该起离婚后拒不履行抚养费的案件。
现年31岁的男子杨某与王某曾是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一个女儿。因家庭琐事纠葛,两人感情长期不和,于2015年7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妻子王某抚养,杨某每月则需支付抚养费300元。调解生效后,杨某仅付了两个月共计600元的抚养费后,再未按期履行。无奈之下,杨某的前妻王某在2018年5月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杨某称没钱,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杨某,耐心劝说杨某,虽然和王某夫妻缘分已尽,但是女儿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孩子,作为男人和父亲,一定要对女儿负责。
杨某仍不愿支付抚养费,法官查到杨某银行卡里有1万多元存款,立即冻结杨某账户,强行扣划款项10667元,执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