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雷鸣镇北斗村党支部书记张昌钰、党支部委员林尤胶在协助雷鸣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在明知符某某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没有按照方案要求优先安排,未组织村民代表对其进行评议,致使危房改造指标分配明显有失公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12日,张昌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尤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门镇石坡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彭敬忠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期间,在脱贫攻坚工作关键时期,不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未履行请销假报批手续,擅自离开岗位。2018年7月9日,彭敬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城镇罗温村党支部委员陈光祥在任罗温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拆分危房改造补贴指标,导致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贴的农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10日,陈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该县全体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警醒,引以为戒。该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对作风问题坚决整治,以严肃问责倒逼真抓实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