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记者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7月23日,五指山法院就一被执行人卢某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行为的相关材料向五指山市公安局移送,五指山市公安局于8月22日正式立案侦查,这是五指山市首例拒执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王某于2018年2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按照程序,于2018年2月20日向被执行人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10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后经该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卢某名下的财产,发现卢某名下有登记一辆价值二十余万的小轿车一辆,但该车现下落不明;卢某名下登记的公司现已注销,但其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仍有资金往来交易。
为获取更多的信息,五指山市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卢某居住的村委会调查,经村委会干部反映,卢某前几年一直经营挖土机生意,近期将价值七十多万的挖土机变卖后也并未用于偿还借款。故五指山法院依法将该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以追究犯罪嫌疑人卢某的刑事责任。
据悉,五指山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举止行为的惩处力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联合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畅通追究拒执罪移送立案的途径,对那些心存侥幸、隐匿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们严惩不贷,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