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监委对文昌市政府原副市长符永中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符永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符永中身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符永中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海南省纪委省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