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昌江县爱情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爱情海公司)在该县海尾镇进董村西面靠近海防林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造的活动木板房被拆除完毕。
据了解,2017年7月,爱情海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昌江县海尾镇进董村西面靠近海防林处的“芭芒地”改变林地用途建造活动木板房。昌江县林业局多次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罚金425957元,但该公司全额交纳罚金后仍继续改变林地用途建造木板房。2018年4月28日,海南电网昌江供电局组织昌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海尾镇政府等部门现场断电。
鉴于该案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且昌江县综合执法局和昌江县林业局对此监管不力,未依法履行职责,昌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杨决定亲自办理该案,分别于2018年5月31日和7月17日对上述两部门依法立案审查。8月初,爱情海公司开始着手自行拆除违建的活动木板房,截止8月28日,爱情海公司已经自行拆除了违建的41处活动木板房,还剩下15处活动木板房。
8月29日,为了加快拆除进度,该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联合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海尾镇沙地村和进董村违建现场,就爱情海公司自行拆除违建活动木板房的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帮助爱情海公司清点违建活动木板房内的物品,拉设警戒带,确保拆除现场安全无误后,监督爱情海公司组织挖掘机进场作业,逐一拆除剩余的15处违建活动木板房,当天拆除面积达5760平方米。
目前,位于海尾镇沙地村和进董村违建现场的56处活动木板房已经全部拆除,拆除面积总共12740平方米,昌江县林业局表示待拆违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后,9月初将在拆违处开展海岸带复绿工作,种植树苗,做好“补植复绿”恢复林地原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