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警方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时,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使用伪造年检标志、使用伪造保险标志案件。目前,当事人周某已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17500元。
8月29日9时,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在吉阳区凤凰路美丽之冠路口开展工作时,依法拦截一辆鲁B6**S8号(系伪造)小型普通客车,并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路管员发现驾驶人周某(男,42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悬挂的号牌及使用的车辆行驶证、年检标志、保险标志均属系伪造。随后,路管员依法将周某带回交警支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周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使用伪造年检标志、使用伪造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使用伪造年检标志、使用伪造保险标志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九条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目前,周某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予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17500元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