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如期赴约,通过执行法官的理情法并举,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许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计261869元,至此该案执结。
张某与许某是远方亲戚,2017年7月4日,张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许某借款215000元,借款当日,张某向许某出具《借款条》,并约定该款项于2017年10月5日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到期后,许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张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还款。
2018年2月,许某诉至龙华区法院。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许某借款21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清偿借款,许某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催促其履行并且同时向其送达传票,告知其应于指定时间来院接受传唤。张某如期来院接受传唤,鉴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亲戚关系,执行法官吴青良决定以做思想劝解疏导工作为突破口,反复从法理人情等各个方面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吴青良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张某深受触动,并表示愿意一次性全部付清欠款。
2018年9月3日,被执行人张某将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计261869元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