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儋州5人团伙山林里实施诈骗网上发布退订机票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近9万元分别获刑6年至6年3个月不等
儋州五名男子组成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机票信息实施诈骗,先后6次骗取他人钱财近9万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6年3个月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5万元。
2015年12月开始,在儋州市光村镇的一处山林里,被告人蒲某杰先后召集了高某双、李某永、王某平、王某锋等4人,购置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设备,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退订改签机票的虚假信息,通过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接听虚假信息中预留的电话,实施网络诈骗。
2016年3月2日,被害人程某要预订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蒲某杰等人接听电话后,谎称订机票需将机票款268元通过ATM机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称转账成功后,ATM机上会显示订票成功。程某信以为真,便将268元转入该账户。因在ATM机上未看到对方所称的订票成功的提示,程某便与蒲某杰等人联系,并按照蒲某杰等人的要求在ATM机上重新转账,最终将10625元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
2016年3月3日,被害人吴某泉要预订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被告人王某锋接听电话后,谎称要订机票,需将机票款6000元通过ATM机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吴某泉信以为真,致使吴某泉被骗6000元。
2016年3月9日,被害人多某某要预订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被告人王某平接听电话后,谎称订机票需将机票款通过支付宝账户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多某某便按照王某平的要求,通过支付宝账户先后将900元、1901元、1901元转入该账户,致使多某某共骗4702元。
2016年3月9日,被害人武某娟要改签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被告人李某永接听电话后,谎称改签机票,需将改签费50元通过ATM机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武某娟信以为真,便按照李某永的要求在ATM机上操作,最终将16502元转入了该账户。因武某娟转账金额大于其银行账户余额,为使武某娟转账成功,李某永等人在武某娟转账之前,将150元转入武某娟的银行账户,致使武某娟被骗16352元。
2016年3月10日,被害人石某南要预订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被告人高某双接听电话后,谎称要订机票,需将机票款530元通过ATM机转入符某秋的建设银行账户。石某南便将530元转入该账户。后高某双让被告人蒲某杰接听电话,继续骗石某南,蒲某杰以激活订单为由,让石某南到ATM机上转账,石某南按照蒲某杰的要求操作,将49899元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致使石某南共被骗50429元。
2016年3月12日,被害人朱某梅要预订机票,从网上搜索到上述虚假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并拨打该电话,被告人王某平接听电话后,谎称要订机票,需将机票款1798元转入符某秋的工商银行账户。朱某梅便将1798元转入该账户,致使朱某梅被骗1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