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文昌市罗豆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以案说法,通过到被告人所在地公开庭审的方式,直观地警示师生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感知毒品危害,教育学生自觉远离毒品,共建无毒校园。
被告人周某本以开挖土机为生计,但在娱乐场所玩乐时因好奇心沾染上了毒品,2016年12月27日周某在文昌市锦山镇罗锦路锦西加油站处以1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1包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次日,公安民警在文昌市罗豆农场华侨新村周某家门口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扣押毒品疑似物1包,共净重1.72克,检出氯胺酮与二甲基砜成份;从周某驾驶的黄色铃木牌轿车上扣押毒品疑似物1包,共净重9.6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庭审结束后,巡回法庭作出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在庭审现场,周某表示他很后悔走上吸毒贩毒道路,并告诫旁听的师生要以他为戒,远离毒品,绝对不能像他一样因为毒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次庭审旁听的师生及群众共约200人,文昌市人民法院还制作了禁毒宣传展板、发放禁毒图册、悬挂横幅,多种方式讲解毒品危害,教育学生如何远离毒品。旁听师生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切实感受到了毒品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还危害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一定会远离毒品,做好禁毒宣传小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