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被醉汉打断肋骨,经协调
白沙6旬老太获赔2.1万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的符老太与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得到调解,贫困户符老太得到2.1万余元的赔偿。
今年3月16日,现年62岁的符老太乘坐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4路公交车时,被一喝醉的精神障碍患者无故殴打。情急之下,符老太向当班公交车司机求救,但公交车司机既没有制止精神障碍患者的暴行,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符老太进行救助。事发后,经医院诊断,符老太被打断一根肋骨,建议住院治疗。在符老太住院治疗的20余天里,除了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给其送去3000元慰问金外,符老太再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符老太家境贫寒,系白沙贫困户,此次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难以为继。无奈之下,符老太到白沙检察院诉讼监督局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干警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走访后,认为符老太既是老年人,又是贫困户,文化程度较低,符合该院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而其在公交车上被殴打,公交车司机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救助及帮助,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应该对符老太负有赔偿责任。因此,白沙检察院诉讼监督局依法受理了符老太的申请并向白沙人民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
白沙法院收到《支持起诉书》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符老太与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进行调解,成功调解后,符老太获得2.1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