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首届北部湾(海南儋州)美食博览会与高考会考
儋州市食药监局举全局之力掀起新一轮食品安全检查高潮
目前,为切实做好2017年(第五届)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暨首届北部湾(海南儋州)美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和高考会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儋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全局之力,局领导并沉下基层,开展了新一轮的食品安全地毯式大检查高潮。据悉,这段“高压”期将持续近一个月,并趁此契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回头看”活动。
地毯式大检查行动要求高规模大
据了解,该局这次行动要求高、规模大,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儋州的那大城区、白马井与光村。局里特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镇食药所人员配合到这些重点检查区域共同开展工作。检查的对象主要是食品流通经营行业与餐饮服务行业。并强调行动中要切实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抓好整治,确保大检查见成效。
为更好的服务于即将举办的2017年(第五届)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暨首届北部湾(海南儋州)美食博览会,该局作了较细的工作部署,在前段期间就已经安排局里的稽查支队与博览会主办方对接,掌握参展单位情况,组织对参展单位进行培训;负责对参展单位(个人)资质、产品质量、加工流程进行前期检查,并提出整改和签订承诺书,对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不予参展;并负责对博览会和高考会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牵头工作。该局餐饮科牵头(法规科、综合协调科配合)还负责督察各所对餐饮企业(个人)的检查整改和查处情况。而生产流通科牵头(药品科、保械科配合)则负责监督抽查各所对食品流通(含粽子生产经营)企业(店)的检查整改和查处情况。
据介绍,博览会期间,该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成立了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小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每个接待酒店皆安排执法人员驻点保障;在美食博览会(儋州市文化广场)的食品参展单位、进口食品参展单位、省内外风味小吃参展单位、市内风味小吃参展单位、农副产品参展单位各安排2名执法人员驻点监督保障。
高考会考期间,该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
将食品安全检查与执法“回头看”融合
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该局还借此次大检查契机开展了行政执法“回头看”活动。
5月24日,该局冼国文局长率队开展了突击检查,了解经营户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管控措施,以及经营户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在检查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不同程度存在如下情况:无证经营、厨房搬到了室外、厨房杂乱、索证索票不到位情况,有个别餐饮店甚至于连消毒碗柜也不设置。
“行政执法‘回头看’行动主要是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找出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查漏补缺,确保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冼国文告诉商报记者。
保持高压态势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据该局的相关行动方案,此次大检查中,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即将在市里举办的美食博览会参展单位和接待单位有关人员指出,予以纠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同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正式向接待单位提出,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此外,此项检查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局里的食品药品网络服务管控平台监管制度,检查时获取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均要按照要求上传平台。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报平安。严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对于餐饮店,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关门整改;对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合实际,情节较轻微的限期整改完成,情节严重或配合态度恶劣的,给予立案查处。”冼国文向记者表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才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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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们可要清楚这次检查的内容啊:
1、食品流通经营行业:
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采购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经营者是否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以及是否向供货商索取购货票据。
是否对所购货品是否进行感官上的形状、包装等方面的查验。是否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原料: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餐饮服务行业:
餐饮服务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是否干净卫生、整洁;从事接触直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是否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的设备或者设施;是否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作业时,是否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