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中消报供图
长城网4月20日讯(记者 刘春亮 段涛)为加强京津冀竞争执法协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18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河北省工商局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了建立京津冀竞争执法协作平台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三方签署了《京津冀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竞争执法合作协议》和《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并交流了各自竞争执法成果和工作经验。
今后,三地将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协助案件调查、信息共享、研讨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构筑联合打击、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协作、共同防控的打击传销工作合作机制。
执法监管工作中,三地执法部门将打破地域界限,加强区域内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和措施的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形成统一、高效、便捷的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传销跨区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根据区域传销活动状况,研究制定区域性协作计划和措施,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防止传销“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现象的发生,有效打压传销违法活动的生存空间。
同时,京津冀三地还将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交流,打破信息封闭界限,及时通报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及案件情报,加强传销违法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
会议决定,三地建立京津冀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和执法办案研讨制度。建立京津冀竞争执法协作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沟通各地竞争执法工作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内容包括,各地出台的竞争执法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动态、存在问题、执法难点等。适时组织开展执法协作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推广竞争执法经验和做法。
三地还建立了京津冀执法办案协作机制、联合打击合作制和按键协查反馈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协商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时间、集中整治违法行为,重点查办跨区域的垄断、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傍名牌”等重大案件,增强竞争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统一性。各成员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常态化专类或专项执法联合行动,并积极相互指导和相互协助。积极支持和配合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在收到其他成员单位发出的案件协查等需求时,提供有效行为协助,并负责督办和及时反馈结果。对发现不属于本地区管辖的案件或线索,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