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就“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工作发出通知,强调要抓住关键节点,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风化俗成。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期间,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狠刹不正之风。要结合“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特点,紧紧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及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有效对策,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市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节前打招呼、提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研究部署;节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节后认真总结,抓好问题线索的督办落实。省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要与所联系地区和单位一同谋划研究,一同明察暗访,全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综合协调,随机选取部分市县进行“点穴式”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监督执纪效率。要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督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当好标杆、作好表率。要提高工作效率,注重检查效果,加强典型问题报送,为工作决策和协调调度提供扎实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