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5月2日讯(徐亮)集中整治泊头铸造、献县玛钢等14个小企业群特别是3436家“散乱污”企业,淘汰燃煤锅炉,年底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去年削减10万吨以上……4月27日,沧州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力以赴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近年来,沧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是,雾霾天气严重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尤其是去冬今春频发的重污染天气,增强了该市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此该市出台了《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16个专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末,实现“三个全面提升、三个必须确保”,即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必须确保PM2.5浓度较“十二五”末下降14%、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面提升污染减排工作水平,必须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全面提升造林绿化水平,必须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方案》要求,今年,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所有县城建成区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达到75%以上。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至高速合围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县城规划区内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污染企业,一律搬迁或取缔。年底前,主城区(含四区一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年内,市区绿地率达到33.2%,绿化覆盖率达到3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9平方米,全市造林绿化40万亩。5月底前,市区三条外环线完成路缘石铺设和绿化带修复工作。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年内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60%。同时,按照“禁平时、控节日”要求,严控平时烟花爆竹燃放。对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采暖季也将一律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