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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效率才是解决“加班”之痛有效的工作方式

时间:2017-04-12

  午夜时分,朋友圈晒出一张加班照,配上一句话。“今晚又要通宵干了”、“我在办公室,你在哪儿?”等诸如此类的动态发表,已屡见不鲜。

  现实中,很多人主动加班,但更多人是被动加班。确实因为量大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那就非加班不可。不然,加班成常态,会使人走进一种误区,上班时间不好好干工作,总认为晚上加班,领导看得见,没事也要来坐一坐。然后晚上加班至深夜,第二天还得按时上班,正常上班时间都没精打采,工作积极性下降,长期以往,不仅家庭得不到照顾,还容易使人疲惫。

  加班应是一种自发行为,不应该是被动或表现作秀,更不能成为向他人炫耀的资本。比如说,偶尔项目截止期马上要到了,大家齐心协力加加班、熬熬夜,可以把项目尽快完成,这是一种成就感。再者,我们中国人讲勤能补拙,别人做事效率高,还没下班事情就做完了,自己做得慢,下班后把这点事儿完成了再走,明天来了有新的事情,不至于拖延成堆。这是一种自觉自愿地扫尾工作,不带有情绪,不带有强迫,所以根本不是事儿。

  我们听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也见识过“责任越大加班越多”,但好多时候,这种“责任”或“能力”会因为极端的追求变成一种消极负面的自我施压,除了会督促一个人主动的、长期地加班,以实现“自我价值”,更有可能导致情绪走向一个不知所终的地步。对于那些努力拼搏的员工来讲,你要知道,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资源,不管我们加多久班,干得多卖力永远无法满足所有要求。

  众所周知,长期过度加班的最大危害是摧残劳动者的健康。英国科学家贝弗里奇说:“疲劳过度的人是在追逐死亡。”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劳动者的支撑。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收益、房子、车子、孩子……需要提升、面子、地位……如果不努力,这些东西会与你擦肩而过,就必然得加班,必然得舍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舍弃天伦之乐,舍弃看不到健康的损耗。

  因此,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过度加班已经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必须要以法律准绳来裁决的司法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价值和权威。

  总之一句话,终结“加班文化”还须监管发力。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出手,对这种畸形的、不健康的“加班文化”实施干预和矫正。毕竟,健康是一切事业的基石和保障,同时让劳动者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休息休假权,也是以人为本、体面劳动的应有之义。同时,对漠视、侵害工人生命健康的,必须依法严惩。

  社会是时候为劳动者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劳动环境了。毕竟,保障员工的休息、休闲权,不仅关乎现代国民的生活品质,也关系着企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呼吁要以人为本,从敬畏和尊重生命的角度出发,叫停无节制的加班加点,让员工做到劳逸结合,提高效率才是更为有效更长久的工作方式。(安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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