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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一般刑事案件20天内审结 比原来缩短一个月

时间:2017-05-10

  长城网5月10日讯(胡晓梅)9日,省高院出台《案件办理简化标准》,规定交通肇事案件、盗窃案件等一般刑事案件审结时间最多不超过20天,比原来缩短一个月。

  据介绍,可以依法合理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时间的具体案件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等刑事案件;或者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物业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买卖、租赁纠纷、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二审案件当事人争议仅涉及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益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知识产权等民事案件;或者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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