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5月9日讯(邢梅智 赵泽民)近日,衡水市饶阳县交警大队在姚埝路高速桥下设卡查车时,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女性驾驶人。
5月2日下午一时三十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F的白色小型汽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司机是一位女性,约30多岁。民警上前例行检查,将车辆拦停后,女司机摇下车窗的瞬间,民警闻到了强烈的酒味儿,要求驾车女子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女司机称中午和朋友聚会喝了点酒,觉得交警平时很少查女司机,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拦了下来。
经查,该酒驾女子名叫杨某,今年35岁,保定市博野县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杨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