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使命担当,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顺利推进、有序衔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售房及借机炒房、炒地等干扰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阻工挠工、强揽工程、封门堵路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破坏新区发展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深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相关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构建常态化多元服务格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立而不结等问题。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纠正违法等措施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国土保护和食药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密切关注启动区征迁、重点片区安置、交通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深化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涉检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等。
加强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重拳打击为破坏投资环境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一批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典型案件。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有权任性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组成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运用惩治、教育、保护、检察建议等手段以及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宣传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