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河北新闻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4-12

资料图: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4月10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实习记者 闫思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新载体、新方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效果,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全力推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进展,公安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大赛时间为2017年3月至10月,采用全国、省、市三级比赛评选机制,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分为市级海选初赛、集中展播、省级复赛、全国决赛4个阶段。各地省级、市级比赛活动由同级禁毒办商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现将大赛组织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面向全社会广泛海选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逐级开展比赛和宣传,充分借助微视频摄影作品纪实性、可视性、生动性特点,客观揭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广泛传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全面反映禁毒工作成效,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远离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同时,通过挖掘展示禁毒工作典型单位、先进人物事迹,激励各级禁毒相关部门、个人积极投身禁毒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争先创优,努力实现宣传教育工作与禁毒各项业务工作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参赛对象

  鼓励支持各级禁毒部门、禁毒委成员单位、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机构、影视制作机构、禁毒专兼职工作者、院校师生、视频摄影爱好者等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大赛。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大赛均可。

  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协办单位: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电影学院、全国禁毒教育(北京)基地。

  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报、中国禁毒杂志、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百度、腾讯、搜狐、优酷、乐视、爱奇艺等视频网站。

  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参赛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5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吸毒人员管理务。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包括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广告、动漫、图片等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规格: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

  2、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3、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4、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作品内容要求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2、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鼓励采用随警做战、纪实拍摄的制作方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不受此限制)。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5、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决赛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

  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7年3月至10月,采用全国、省、市三级评选机制,分为市级海选初赛、集中展播、省级复赛、全国决赛4个阶段。各地省级、市级比赛活动由同级禁毒办商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

  (一)市级海选初赛阶段(3月至5月底)

  1、主办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通知和活动方案,并通过中央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大赛消息,公布大赛活动方案。

  2、省、市、县各级禁毒部门按照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制定本地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当地发布大赛消息,组织地方媒体关注报道大赛部署、海选初赛情况,吸引最大范围的社会关注和人员参与,为大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每个县(区)级禁毒部门在每个题材范围内至少推荐1部作品参加大赛。

  3、各市级禁毒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初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决赛程序,组织开展全市参加大赛海选作品的收集整理和初步筛选工作,借助地方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市级初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依据获奖名次选出代表本地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参加复赛作品数量要符合省级大赛组委会要求。

  (二)集中展播阶段(6月至8月底前)

  各省级、市级大赛组委会会同网信、广电部门,组织协调地方主要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参与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展播。大赛作品展播情况作为省级复赛、全国决赛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省级复赛阶段(7月15日前)

  各省级禁毒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复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决赛程序,制定本地复赛方案,提出复赛作品要求,自选形式开展复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复赛依据获奖名次选出微视频、摄影各10部(组)作品(在上述5个题材范围每个题材评选出2个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四)全国决赛阶段(9月底前)

  全国决赛将采用网络初评、专家复评、社会公示的形式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奖项。

  1、网络初评(7月15日至8月底前)。全国各地复赛报送的微视频摄影作品640部(组)和国家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中央主要媒体机构制作的作品统一上传至中国禁毒网(www.nncc626.com)展播。社会大众可通过登录中国禁毒网、各协办视频网站、“中国禁毒”微信(微信号:onncc626)、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www.626china.org)对大赛决赛展播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初评,每个题材作品投票数前20名的作品进入专家复评。

  2、专家复评(9月上旬)。由国家禁毒办委托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禁毒基金会组建专家复评组,分别承担大赛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的复评工作。每个复评组均由不少于5人的禁毒、宣传等知名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组成,从与禁毒工作结合度、艺术性、感染力和展播覆盖面、宣传效应等角度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复审评定。最终获奖作品分数由网络初评折算分数和专家复评分数(各占50%权重)组成,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各等级奖项。

  3、获奖作品公示(9月下旬)。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将统一在中国禁毒网和协办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由国家禁毒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由中国禁毒基金会颁发奖金,具体颁奖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国家禁毒办将在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微信等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展映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优秀组织奖、单项作品奖和优秀展播机构奖。各省、市级禁毒部门分别编列奖金对本地区的复赛、初赛有关获奖单位和作品进行奖励。

  (一)优秀组织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各省级禁毒办的全国决赛获奖数量、初赛复赛效果、地方整体动员、宣传工作力度、参赛作品数量、媒体展播等情况,共评选出10个优秀组织奖,各颁发奖金1万元。

  (二)单项作品奖项: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各根据5类题材分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通过网络初评、进入专家复评而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评为优秀奖,颁发证书。

  (三)优秀展播机构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省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及新媒体对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播放频次、时段、覆盖范围和宣传报道情况,综合评定10个优秀展播机构奖,颁发证书。各省级复赛组委会应在8月底前,向国家禁毒办报送本地区优秀展播机构名单和展播报道情况。

  • 上一篇:河北省侨联:凝侨心汇侨智 为建设雄安新区贡献力量
  • 下一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四论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扎实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