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石家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重申并严格施行有关交规20条。(2017年5月15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这素养首要表现就是规矩意识。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文明,其实就是对规矩的遵守。被网友称为石家庄“最严交规”20条的出炉,则是从文明的一个基点出发,以罚款、扣分等法制形式为文明出行立规矩,让规矩意识根植于每个人心中。
有这么一种现象:大家都在十字路口等红灯,但是其中只要有一个人耐不住性子,快速闯过红灯,便有第二个、第三个……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作用下,人们总觉得别人闯了我不闯会吃亏,站在那里反而有点傻。“最严交规”20条的前两条:“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首当其冲以法制形式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了有效规范,讲规矩将成为文明出行的行为准则。
社会如同一张巨大的网,要靠规矩来编织,规矩意识的实质便是法治精神。以法立规是治理不文明现象的杀手锏。诸如“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占”等现象,其根源就是不守规矩,乱了章法,或违背了“市民公约”,或背离了“村规民约”,或践踏了“行业准则”,于是方不再,圆不成。治理之初,同样需要以法制形式加以规范约束,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让人们不越规矩红线,守住道德底线。
文明秩序不仅来源于“法”,也来源于“礼”;文明素养,不仅意味着对法律规则的遵守,更意味着对道德规范的恪守。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个细胞,只有遵守所在群体的规矩,社会方能和谐,人类才能文明。在日常生活里,在购物时请主动排队,在乘坐扶梯时请自觉左行右立,在搭乘公共汽车时看到老弱病残孕,请主动让座……以实际行动遵守举手投足间的规矩,以对规矩的敬畏与坚守画好践行文明的同心圆,以文明共建的向心力共创文明共享的城市。
“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让我们齐心协力做到懂规矩而心有所畏,守规矩则行有所止,讲规矩蔚然成风,让规矩意识成为文明城市创建不可或缺的底蕴力量。(苏倩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