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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迅速!11月1日—11月5日的重污染天气 河北是这样应对的

时间:2018-11-06

河北省大气办发出响应通知。图片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截图。

长城网讯(记者张艺萌)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1月1日—5日,受偏南气流、温度升高和湿度增大影响,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遭遇了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河北省上下总动员,瞄准重点,快速响应,强化督导,严防死守,同时坚持差异化生产,严禁“一刀切”,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据悉,10月30日,省大气办提前发出响应通知。根据监测研判,通知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廊坊、唐山、沧州)按预警及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并要求各市每日汇总上报应对工作情况。

11月2日,省大气办紧急召开全省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就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进行调度,要求严格落实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禁止“一刀切”,强调要把群众健康放在首位,为社会经济高质量运行保驾护航。会后各地积极响应。

10月3日12时,石家庄、提前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邢台市大气办10月30日提前分析研判,并在应对期间坚持24小时调度、24小时督导检查。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10月31日18时,唐山市提前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突出差异化管控,坚持24小时调度指挥和点穴式调度。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秦皇岛市突击夜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石家庄井陉矿区提前部署并开展行动,通过驻厂员监管、联合执法巡查检查、远程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等措施。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11月2日至4日,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派出2个专项执法组,赴石家庄、邢台、邯郸市开展专项执法督导检查,共抽查17家企业,发现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停、限产措施,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一刀切”的情况,个别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问题。对于问题,各执法组已现场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立行立改。

11月5日0时,保定、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廊坊、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5日12时,石家庄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6日0时,邢台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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