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王卫国、宁静)近日,廊坊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时,首次尝试使用“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的“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据了解,与以往“捕诉分离”的办案模式相比,“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具有效率优先、全程监督、精准公诉等特点。在办理这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在批捕阶段就已熟悉案情,制作讯问笔录和审查报告,只需重点审查新增证据材料即可,节约了办案时间。该案从退查重报到提起公诉仅用了5个工作日。
检察官在案件提请审查逮捕时,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取证方向等与办案民警积极沟通,使得原本可能两次退查3次延期的复杂案件仅退查1次,且侦查机关不到1周就补查重报。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认真审阅案卷,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起诉标准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官还将部分证据先天不足、后天难以补救的案件卡在逮捕阶段,提高了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效率。
开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使得这起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办理节奏加快,有效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