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岚)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能力,各地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提升行动实施“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考核通报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确定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牵头部门作为易涝点整治和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报请当地政府建立城市防汛排涝组织指挥机构。各市要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参照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市级落实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台账。
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设市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项目的监督管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一组织开展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的监管考核。
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考核通报机制。今年11月开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将每季度进行排名通报。各市建立市级通报制度,对所辖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