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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11月19日起企业可自行打印海关税单

时间:2018-11-19

11月19日起,企业可自行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无需再到石家庄海关通关业务现场领取。图为石家庄海关关员指导企业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

河北新闻网11月19日讯(记者邢杰冉 通讯员邓捷)继今年8月开展关检融合报关单整合申报后,石家庄海关再推促进贸易便利化重要举措。自今天起,企业可自行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无需再到通关业务现场领取,实现了通关全程无纸化和全流程在线办理,打通了全国通关一体化“最后一公里”。

《海关专用缴款书》就是俗称的“海关税单”,是企业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时,向海关缴纳税款后获取的缴款凭证,也是企业账务管理和增值税抵扣的重要依据,以往需要由进出口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缴税后,派专人前往海关通关业务现场领取,或通过代理人员快递邮寄,耗时长,也存在丢失和损坏的风险。

改革后,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实时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缩短了增值税抵扣周期,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为确保河北口岸进出口企业尽快适应这一改革新措施,石家庄海关提前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并组织培训,同时利用12360海关热线、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各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考虑到此项改革措施给进出口企业日常作业模式带来的变化,石家庄海关在各通关业务现场也设立了自助打印窗口,使企业能就近利用海关提供的打印设备自助打印。此外,保留原有的海关打印方式,即由海关工作人员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提供给企业。通过“企业自行打印、现场自助打印、海关辅助打印”三种模式并行,尽可能满足进出口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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