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针对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导致的生产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不利于先进的新技术和农业机械化生产大面积推广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截至6月底,全省家庭农场达3.4万户,在大田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7万家,在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纽带作用。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7.1万家,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帮助小农户发展生产过程中发挥了支撑作用。与此同时,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主体并存、多领域融合、跨区域联动的发展格局。
在众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下,全省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升。截至今年年初,全省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56亩,土地股份合作社平均入股土地面积454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均托管服务面积1879亩。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全省耕地流转面积持续稳定增长,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7%,以流转为主,托管、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适度规模经营格局进一步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还辐射带动了小农户加快发展。截至8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391万户,辐射带动全省68%的农户,覆盖全省94%的行政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643万亩,服务农户80多万户。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带动小农户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