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历程。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了从落后时代到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的历史性跨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经济建设取得令世人瞩目成就的同时,法治建设也成就斐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保障推动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国背景下,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这里的法治思维是指在法治理念的引领下,综合利用法律规范、原则、逻辑等分析改革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最后系统分析解决、得出结论的思想活动过程。法治方式是指在改革中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处理解决社会矛盾、争议的措施、方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形成于依法治国与改革实践中,在推进改革中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全过程,运用法律规范、法律逻辑的思路和方法处理改革中的各种困难、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方面,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改革实践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为推进改革提供了路径遵循。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发展中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路上有很多困难和问题,要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必须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这就需要切实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实践证明,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改革才能行稳致远,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法治才更具有效性,为改革开放提供更加有力法治支撑,保证改革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入手,不断完善法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是治国之良方。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实现改革的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取得成功。同时,法治建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化改革不仅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还要建立公平、稳定、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而这种长效机制就是法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入手,不断完善法治。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改革事业获得成功的关键。要在法律框架下和法治轨道上,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执法程序、深化司法改革,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调整改革中的各方利益,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深化改革。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从实践需求出发,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不断健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运用法治,使改革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快立法进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就需要规范政府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深化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党同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坚定不移把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法治最终要靠人来实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作为改革重要实施主体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坚持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另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依法加强监督和问责,倒逼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提高对法律的敬畏感,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
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环境复杂,我们越是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只要我们正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就一定能扎扎实实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柴振国 朱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