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高原雪)“质量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曾智雄委员建议,应从行政手段入手引导,充分调动市场的调节功能,努力形成质量诚信之风。
完善诚信标准体系。曾智雄委员提出,应完善质量信用基础标准、质量信用技术标准、质量信用服务标准、质量信用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统一的身份识别标准、质量信用数据标准、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信用标准体系。
曾智雄委员建议,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将质量诚信建设与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融资信贷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并逐步提高建档率。”曾智雄委员认为,应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市、县(区)二级质量信用信息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企业诚信档案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综合反映企业在商品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诚信状况。
建立诚信奖励及失信惩戒机制。曾智雄委员提出,将质量信用情况作为考核条件,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发展。对于质量信用优良的企业,享受免检或绿色通道等待遇,对于质量信用失信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日常检查、限制准入或停止经营。同时,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向社会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失信行为。
加快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曾智雄委员建议,引导各行业广泛开展质量诚信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建立企业质量失信举报制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行业诚信氛围。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分析本行业企业诚信动态,加强沟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工作,适时发布行业质量信用预警信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