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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安平在城区推行五级“街长制”

时间:2018-12-11

倾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安平在城区推行五级“街长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焦磊)“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违规张贴广告等不文明行为几乎看不到了,这样的城市环境让人舒心”,说起近期的市容变化,安平县为民大街的居民竖起了大拇指。这一切得益于该县“街长制”的推行。

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在城区街道推行五级“街长制”,强化属地管理,严明主体责任,倾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目前,五级“街长制”已在该县城区全面铺开,各街道、社区和城中村全部实现网格化管理。

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必须坚持网格化、精细化,才能实现常态化保持。安平县根据“一街一长”原则,在城区街道、城中村、居民小区全面建立县(高新区)、乡(科)、村(社区)、综合执法中队、社会“民间”五级街长体系。每名县级干部至少分包一条街道,各科局、安平镇科级干部至少分包一条街道和一个城中村,城中村(社区办)干部至少分包一个城中村和一个居民小区,综合执法中队查处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等,沿街门店志愿者担任社会“民间”街长。

该县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为主线,以省级文明县城、省级“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路“十乱”(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停)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门前五包”,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道路干净、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为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该县出台了方案,明确了各级街长的工作责任,县(高新区)级街长负责牵头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协调解决辖区“街长制”管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乡(科)级街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村(社区)级街长负责道路沿线、居民小区、城中村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执法中队街长负责处理发现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社会“民间”街长负责督促各沿街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持门前卫生整治有序、绿化维护到位、环境秩序良好,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该县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五步工作法,加强街长的工作考核。巡查:县(高新区)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乡(科)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村(社区)级街长坚持每日巡查,综合执法中队街长检查情况在《工作日志》进行登记,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社会“民间”街长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巡查工作。反馈:各级街长对巡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置。协调:对重点问题或复杂问题,需多部门参与解决的,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商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处置。对需要协助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对接协调,取得支持,联合办理。处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置。督查: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适时对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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