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赵文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文清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文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赵文清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文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沧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献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原主任崔国联私车公养等问题。崔国联任献县国教办主任期间,在2015年先后两次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474.6元。2015年6月,崔国联以国教办名义开具发票,为他人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修理费用3650元。2018年10月,崔国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2.河间市诗经村乡诗经村学区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李铁锤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经查,李铁锤办公室超出规定面积。2018年7月,李铁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沧县风化店乡小白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凤桂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他人等问题。王凤桂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连续多年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负责向小白头村供应生活用水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沧州化肥厂)工作人员马某(已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共计花费1.46万元。此外,王凤桂还存在水费收入不入账问题。2018年9月,王凤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赠送的礼品折价款1.46万元已退还村集体。
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原副局长马振成公款送礼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马振成任赞皇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局班子会研究,使用公款58.70万元购买土特产和米面油等,用于送礼和发放福利。此外,马振成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7月,马振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灵寿县西寺岭村党支部书记陈和平套取集体补偿款报销吃喝费用问题。2017年,陈和平多次违规组织村干部在南营村农家乐用餐,并套取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支付餐费3000元。此外,陈和平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陈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家庄北翟营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解建华利用公款组织党员外出旅游问题。2013年6月,解建华组织本公司50名党员去井冈山、南昌参观学习,期间,到庐山等地旅游6天。此外,解建华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8月,解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计财处原处长陈铁军、副县级审判员、计财处副处长任大贵违规发放和领取行车安全奖问题。经查,陈铁军、任大贵在明知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建议提高其单位行车安全奖标准,且在2011年至2017年,明知自身不符合该奖项发放范围却分别领取2600元、2800元。2018年9月,陈铁军、任大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昌黎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郑锡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经查,2005年至2014年,郑锡富在任昌黎县司法局局长期间,对下属单位用公款送礼行为未予制止,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及公证服装款总计3.24万元。2018年10月,郑锡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海港区东港镇正科级干部郭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8年7月13日至27日,郭文在其单位调整办公用房期间,未及时从原办公室搬出,造成占用两处办公用房,面积总计超标2.6平方米。2018年8月,郭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霍爱刚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经查,2018年8月,霍爱刚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2018年9月,霍爱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今日对外公布↓↓↓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国土资源所所长张桂红受到撤职处分。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国土资源所所长张桂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桂红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