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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区居民用水价格将上调0.75元

时间:2018-12-13

燕赵都市报承德电(记者张斌)12月12日,记者从承德市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上了解到,承德市市区居民用水价格将上调0.75元/立方米。按照大部分居民家庭用水量4-10立方米计算,每户居民每月水费将多出3-8元左右。

据承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居民用水价格调整的范围是:承德供大望团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双桥区和高新区)。双滦区和营子矿区水价调整工作由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调整价格标准是: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由2.75元/立方米上调至3.50元/立方米,调整金额0.7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基础价格由5.70元/立方米上调至6.50元/立方米,调整金额0.8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不做调整。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用水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基础价格由1.60元/立方米上调至2.10元/立方米,上调0.50元/立方米,超过第一阶梯水量后,执行普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仍执行原规定,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的比例确定,阶梯水量基数不变。非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仍执行承价字[2015]97号文件规定的限额和价格。

此次调整价格的原则是:一是全额疏导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后企业供水成本增加部分;二是有利于激励供水企业挖潜改造,加强内部经营管理,适当解决供水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搞好与南水北调非受水区城市价格水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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