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沧州电(通讯员孔大龙 记者李家伟)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禁限行时间: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禁限行区域为沧州市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沧州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12月12日限单号,12月13日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