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郭建刚
12月11日10点左右,石家庄市鹿泉区的吴女士手捧一面绣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鹿泉区公安局石井派出所,向民警表达受骗钱款部分被追回的感激之情。
9月28日9点半左右,石井派出所接到报警:2013年9月王某某伙同张某某、司某某以给孩子找工作为由诈骗吴女士28万元。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所长葛飞立即带领民警李晓华找到受害人吴女士,详细了解被骗的过程。
据吴女士回忆,2013年9月,儿子大学毕业后,吴女士一家人都在为儿子找工作的事儿发愁。其间,亲属牛某正巧住院,他把这事儿和病友张某聊了聊,张某说:“只要肯花钱就有好工作,我开公司有关系、有人脉,可以帮孩子找到好工作。”
牛某听了张某的话喜出望外,在牛某的引荐下,吴女士见到了张某。张某自称可以帮吴女士待业的儿子找到工作,而且是有编制的省级单位,但是需花费28万元。吴女士为儿子找工作心切,于当年9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张某28万元。张某带吴女士又认识了王某和司某,他们对吴女士儿子的工作大包大揽。之后,张某等三人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吴女士看到此事无望后,多次讨要被骗钱款,三人总是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今年。万般无奈之下,吴女士选择了报警。
根据吴女士的叙述,民警前往其转账银行调取流水记录证据等,由于该案发案距报案时间跨度大、年限长、信息缺失等原因,侦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是民警从没放弃,经过大量的工作,民警终于发现:张某在收到吴女士的钱后,留下了8万元,将剩余的20万元转给了王某;王某在收到钱后,留下7万元,将剩余的13万元又转给了司某。
民警通过核实人员信息,发现张某等三人虚构事实,虚构身份,经过进一步走访摸排,及让受害人辨认,初步确定了张某等三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掌握其大量的犯罪证据。
民警迅速前往嫌疑人王某的住处对其进行抓捕,经过一周的蹲守未发现王某在家居住。民警经过进一步了解,获悉嫌疑人王某经常在石家庄某旅馆内居住,随后民警在该旅店内周密布控,10月26日11时许,将嫌疑人王某(男,52岁,桥西区人)成功抓获。
经讯问,王某对伙同张某、司某诈骗受害人吴女士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另外两名同伙司某、张某。
11月28日,民警将张某、司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嫌疑人张某(男,63,裕华区人)、司某(男,65岁,桥西区人)二人相继承认了诈骗吴女士的犯罪事实。民警乘胜追击,追回部分赃款。据民警深入调查,发现王某、司某专门以找工作、上学为由进行诈骗。
12月10日,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被鹿泉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同案人员张某、司某仍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2月11日,办案民警将追回的部分赃款返还给受害人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