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记者李春炜)12月18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通知,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据悉,石家庄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于2018年12月25日结束。对此,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醒,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抓紧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到河北银行办理缴费。已参保未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居民也要抓紧时间缴费了。
温馨提醒,错过缴费时间,将影响您享受2019年度医保待遇。
◆缴费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个人缴费标准:
市区每人缴费240元,县(市、区)每人缴费220元。
◆缴费方式:
河北银行是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唯一指定银行,参保居民可通过河北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ATM机以及网点柜台等六种方式缴费。特别提醒,医保中心业务大厅不受理个人缴费业务。
◆初次参保怎么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初次参保,应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本人户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填报《石家庄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由社区协管员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办理参保。以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就可以由参保居民自行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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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17时30分起至29日8时 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暂停办理医保业务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12月18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告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关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年终财务结账安排。按照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自2018年12月25日17时30分至2018年12月29日8时,停止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2018年12月29日8时起,启用医保系统。
停办业务期间,住院患者先押卡(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住院,进行相应的治疗,待医保系统启用后,用卡办理相应的住院业务;出院患者待医保系统启用后,用卡办理出院手续;门诊患者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用现金结算,待医保系统启用后,再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转为用卡结算。
2018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已经出院的患者,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2018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用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办理结算手续。2018年12月25日,凡需出院的参保职工、城乡居民由主管大夫视病情确定,各医院不得以年终结账为由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2018年度门诊定点将于2018年12月26日清空。2019年门诊定点可在自己需要就诊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