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临安的一位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老师因为发短信向家长推销家乡土特产而被举报。据了解,这位班主任是刚入职的新老师,出于好心帮着老家千岛湖的一些亲戚朋友卖土特产,并群发短信向学生家长推销。收到举报后,学校经调查属实,目前还在研究如何处理。(据《钱江晚报》12月18日报道)
这位老师虽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了,但从发到班级家长群里的道歉信可以看出,其内心仍感到委屈,认为自己只是想帮亲戚朋友卖点土特产,并没有产生多大不良影响,不应该受到如此对待。事情被媒体曝光后,也有一些网友替这位老师鸣不平,认为她“没有从中获利”“没有强买强卖”,应当“从轻发落”。这位老师到底冤不冤?想到全国有数以千万计的教师群体,这个问题确实有讨论一番的必要。
首先要明确,国家有明文规定人民教师不得经商。规则就是规则,制度就是制度,这个底线谁都不能碰触。在家长群里帮人推销土特产,即使不从中获利,也难免给人留下“经商”的印象。“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身为教师更应当主动远离可能引起争议的事情,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当事人对于这种行为性质的认识,显然还不够清楚。
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即便可以通过其他一些行为提高个人或家庭的收入水平,也应该以不妨碍自己的教学工作为前提,否则就是一种本末倒置。如果今天去帮人推销点鱼虾,明天去帮人卖点糖果,那还有没有时间好好备课,还能不能集中精力批改作业?
而利用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身份,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商业产品或服务,更是犯了职业大忌。面对这样的推销,学生和家长陷入两难境地:买,自己可能不需要;不买,又怕老师不高兴,会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身为班主任的老师的这种做法,也难脱以学生为抵押、强买强卖的嫌疑,甚至也是一种“以权谋私”。
“不经商”是教师必须守住的底线。所有教师都应该守好底线,尊重自己的职业,爱惜自己的羽毛。对于学校和教育部门而言,也要对教师推销商品的行为做出必要的规范和监管。至于学生和家长,如果遇到有教师向自己推销产品、服务,该举报就要坚决举报,这也是在帮助教师改正错误,以免误入歧途。(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