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银行业协会与邯郸市中院协力解决银行业预交诉讼费申退难题
邯郸市中院开窗口一站式办理胜诉案件预交诉讼费退费,受到银行业机构交口称赞。韩晓昉摄
□记者 王 巍
“真没想到能退得这么快!”今年12月14日,建行邯郸分行的账户上收到了一笔118万多元的账款,令该行法律顾问黄志华喜出望外,“这是一笔我们行胜诉案件退还的预交诉讼费,已经拖了一年多了,要照以前的老章程,还不知道要拖多久,这回多亏了银法合力推动,开了专门的窗口办公,一周就退费成功了。”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万举介绍,截至12月20日,省银行业协会与邯郸市中院成立联席会议机制一年多来,已成功退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讼费用900多万元。
“赢了官司输了钱”,预交的诉讼费胜诉了却也退不回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施行,其中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近年来,法院可退费案件的比例和金额大幅增加,传统办理退费的方式存在执行退费规定的步骤不统一、退费流程操作烦琐、退费周期较长等问题,一方面对财务管理造成混乱,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容易引起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情绪。
金融领域的情况亦如此。长期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裁判、执行了大量金融借贷案件,为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省银行业协会根据协会各家会员银行的反映发现,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法院对银行胜诉后退还预交诉讼费的比例仍然较低,各地法院对退还诉讼费的规定执行不一,尤其是基层法院的退费比例很低,一些银行递交退费申请后长期未得到答复。而近年来,银行起诉案件数量、金额大幅度上升,银行垫付的诉讼费用快速增加,如果法院长期不按规定退还诉讼费用,各家银行的财务成本将难以承受。
“长期以来,‘赢了官司输了钱’,成为涉及司法诉讼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心中之痛’。”日前,省银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孙志军这样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因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银行起诉案件数量、金额均大幅度上升,银行垫付的诉讼费用快速增加,加大了各家银行的财务支出。省银行业协会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下一步将密切与我省法院、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一起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企业需求为最大动力,大力协助支持,共同推动我省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企业预交诉讼费退费工作落地执行,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营商环境。
预交诉讼费申退工作涉及法院、财政等多个部门,单靠银行自身力量推动预交诉讼费退费工作困难较大。基于此,原河北银监局、河北省银行业协会选择邯郸作为试点城市,建立起银行、法院协调联动机制。2017年6月8日河北省银行业协会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防范金融风险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从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金融债权赋强公证机制、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金融案件专审专执机构、建立查控高效对接机制、建立疑难案件研讨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规定。银行预交诉讼费胜诉后退费,成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之后,双方积极作为打响的“第一枪”。
改善营商环境,退还诉讼费如今可以“一趟清”
11月26日,省银行业协会、邯郸市中院、邯郸市多家银行三方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预交诉讼费退还问题流程。
12月6日,去邯郸市中院,带手续现场办公,一个窗口办理退费,法院承诺两周之内到账。
12月14日,退费到账28万元……
以上一笔笔,是记录在华夏银行邯郸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王霞的笔记本上的“退费进程”,其中“12月6日法院承诺两周之内到账”的字眼后面,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我是真的不太敢相信,退费真的一周就到账了。”12月20日,王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行的预交诉讼费胜诉后退费,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多年来未得到很好解决,他们每次找到法院,都是先找主审法官签字,再找院长签字,再找财务签字,反复得跑好多趟,流程复杂,还久拖不决。“法院也并不是不给退,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流程,这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在省银协的积极推动和邯郸市中院的努力下,今年12月6日,邯郸市中院为办理诉讼费退费的银行业机构专门开辟了窗口,规范了退费范围、流程、所需材料及法律依据,绿色通道现场办公,一天之内就实际退费303万元。
邯郸市中院立案庭庭长赵强介绍,关于诉讼退费工作,该院今年制定了《关于诉讼费用退还和追缴的规定》,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以前,需退费的当事人首先要找承办法官递交申请,但由于现在审判工作任务较重,当事人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将退费申请递交给承办法官,导致退费周期较长。现在这个问题不存在了,该院将诉讼费退费窗口设在诉讼服务大厅,实现交费退费一个口。当事人只需要将退费申请交到窗口,后面的工作流转全部由法院工作人员完成,当事人只需要来一趟即可。同时,还规定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要求承办法官当日必须对退费材料审核完毕并递交计财处,计财处由专人负责。这样一来,只要当事人符合退费条件,提供的信息准确,15个工作日就能收到退费。
“原来要找多人、跑多趟,现在去一趟就能解决问题,我们为这种‘一趟清’工作方式大力点赞!”12月20日,邯郸银行法务部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在成功打响退费“第一枪”之后,孙志军也提出,邯郸市中院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作为银行业协会,也希望我省法院系统加强对基层各级法院的督导。同时探索银法合作的新机制,双方共同探索创新适合我省实际的诉讼费缴纳制度,建议推进各级法院建立诉讼费“一站式”服务窗口,推动诉讼费缴纳免担保实践,研究诉讼费缓交模式,探索三方(法院、财政、金融机构)开通网银及线上缴退费模式。在减轻胜诉原告垫款压力的同时减轻法院的工作量,提高退费时效,最大化保障银行金融机构胜诉后取得诉讼费退回权益。
银法合作,双方协调联动合作机制为银行解忧
据了解,省银协与邯郸市中院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为邯郸银行业带来的,还不单单是预交诉讼费退费这一项“利好”。
在此基础之上,邯郸市也启动了银行司法协调联动合作机制,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携手防范金融风险。
强力推进金融债权赋强公证。为防范金融债权风险,规范赋强公证的立案执行工作,邯郸市中院出台《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立案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赋强公证制度的落实,在预防纠纷、节约司法成本、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推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省银协、邯郸市中院双方定期交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对失信被执行人等采取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等惩戒措施。
启动司法拍卖按揭贷款项目。对涉及拍卖房产的执行案件,邯郸市中院可向银行推荐为竞买人办理按揭贷款,并通过金融机构向中高端客户发布,扩大竞买人群体,提高拍卖财产成交率。
下一步,邯郸市中院将继续深化与省银协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双方联席会议机制走向深入,探讨金融机构诉讼费用备付金制度等,在减轻涉诉金融机构的诉累方面继续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