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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数据网上走 办事更方便 雄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改革加速度

时间:2019-01-10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雄安新区将探索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精简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构建决策科学、责任清晰、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的投资管理体制,保障新区建设有序发展,发挥试验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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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放审批权限,扩大雄安新区审批自主权。对雄安新区区域内建设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国家层面审批的事项要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适时下放或委托授权雄安新区审批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联网审批办理。省级层面审批的事项除国家明确要求省级政府审批、需要省级以上平衡要素条件、跨区域(流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外,一律下放或委托授权雄安新区审批和管理,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网审批办理。

实施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雄安新区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在做好前期工作前提下,由雄安新区管委会召开会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审议,确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时序安排。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要求先后分别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后,即可开工建设。

强化规划标准约束,取消部分评估审批事项。对符合雄安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实施差别化清单式管理,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备案,不再实施审批。对符合雄安新区绿色城市标准的项目,取消节能评估和审查。

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审批环节。服务雄安新区的区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由相关部门或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向项目单位制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项目单位可依此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开展勘察设计及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工作。

创新审批方式,探索实行有关事项承诺制。对雄安新区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核准类项目,积极探索开工备案制、规划单位和建筑师负责制。对有关审批环节也可积极探索承诺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标准等要求,项目单位书面承诺按照标准和要求执行后,即可开展所申请事项的全部实施工作。

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智能化服务平台,建立雄安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三维报建平台,实现审批和监管的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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