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何震 通讯员 刘同瑜)近日,石家庄市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陆续开展监督检查。截止3月13日,各县(市、区)共检查预防接种单位17家,其中长安区2家,高新区1家,高邑县1家,晋州市3家,矿区1家,灵寿县2家,平山县1家,无极县1家,新乐市1家,元氏县2家,赞皇县2家。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高新区卫生监督所检查的1家单位,发现公示内容中未标明疫苗接种方法;疫苗出入库登记表登记不符合规范。
平山县卫生监督所检查的1家单位,发现接种工作人员未告知受种者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内容;告知事项登记表中的受种者记录不全。
新乐市卫生监督所检查的1家单位,发现二类疫苗知情同意书不全,狂犬疫苗未在接种门诊存放,接种记录未录入疫苗管理系统。
赞皇县卫生监督所检查的1家单位,发现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一、二类疫苗品种。
据悉,上述问题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整改,并通报当地疾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