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于平(江苏)
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带食物入内,强制翻包检查,引起争议不断。
上海迪士尼曾公开回应称,上海迪士尼乐园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入园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一致。但是,纵观欧美迪士尼,却不见“禁带食物”的相关规定,毫无疑问,上海迪士尼规定“禁带食物”,不过是为国人量身定制的。
上海迪士尼称国内主题乐园也有类似规定,确实是不能否认。但其他主题乐园,很少有像上海迪士尼那样,严格地翻包检查,赤裸裸侵犯消费者隐私的。迪士尼作为主题乐园的代表,本应做行业中文明、规范的标杆,可恰恰相反,迪士尼做出的是一个恶劣示范。
上海迪士尼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双重标准,显然是毋庸置疑的。对于上海迪士尼的霸道做法,公众和媒体应当继续“较真儿”,绝不能让迪士尼蒙混过关。
在舆论“硬起来”的同时,法律同样也需要“硬起来”。须知,上海迪士尼“双标”的做法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法律应当成为消费者的强力后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禁带食物”的规定,和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的条款一样,有霸王条款之嫌。
资料图:上海迪士尼。中新社记者张亨伟摄
迪士尼“禁带食物”理由不外乎是园区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等等,但这些只是幌子而已,说到底,还是为了维持园区餐饮消费的暴利。
迪士尼靠“禁带食物”这种强制性,排他性的做法,获取的暴利,其实是一种违法暴利,背弃了公平交易的法律精神。
至于翻包检查,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支持。一般而言,翻包检查,只适用于极少数场合,例如乘坐飞机、特殊公共活动时,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公民不得不对自己的隐私权作出一定让渡,而且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但迪士尼的翻包检查,和公共安全有什么关系,有什么法律依据,凭什么要民众牺牲自己的隐私权?类似做法,已涉嫌对公民的非法搜查,是将自家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些跨国公司频频以双重标准对待中国消费者,一方面固然是追逐利益不择手段,另一方面,也是看准了法律的软弱无力,迪士尼“双标”,不过是一个最新的例证。
事实上,对于迪士尼的霸道做法,此前其他消费者也曾多次维权,但无不铩羽而归。例如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生起诉迪士尼之前,也有律师提出相似的起诉,却被法院裁定为起诉“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诉人将‘开包检查’和被告知‘不得携带食品入园’的行为认定为侵权行为是对民事诉讼法的曲解……起诉人之起诉于法无据,依法不能成立。”
舆论的质疑和追问,对于迪士尼固然造成压力,却没有丝毫的约束力,只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才能把霸王条款关进笼子里,从而终结迪士尼的双重标准。这些部门此时不行动,还要等到何时?